工伤认定期间可以辞职吗?


在工伤认定期间是可以辞职的。 首先,从法律规定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比如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等,劳动者还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然而,工伤认定期间辞职,可能会带来一些影响。在工伤待遇方面,虽然工伤认定的结果通常不会受辞职影响,但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上可能会有变化。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要是辞职了,就无法继续享受这一待遇。而且,辞职后还可能影响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领取。 另外,关于社保缴纳,在工伤认定期间,用人单位有责任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总之,工伤认定期间可以辞职,但辞职前要充分考虑清楚对自身权益的影响,权衡利弊后再做决定。 相关概念: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就业补助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