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能否通过遗赠方式设立居住权?

我家里老人想通过遗赠的方式给我设立居住权,让我能一直住在他名下的房子里。但我不太清楚这样做合不合法,也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想了解下法律上是否允许通过遗赠方式设立居住权,以及相关的规定和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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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赠居住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是可以通过遗赠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一条规定,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这里的“本章”主要是指居住权相关章节内容。当通过遗赠方式设立居住权时,就如同通过遗嘱来处分财产一样,是财产所有人对自己财产的一种合法处分方式。 设立居住权通常有一定的条件和程序。首先,设立居住权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虽然是遗赠方式,但最好也将居住权相关内容以书面清晰表达,比如明确居住的房屋具体位置、居住的期限等。其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费用,居住权人是无需支付费用的。再者,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这意味着,仅仅有遗赠设立居住权的意思表示还不够,必须要去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居住权才正式生效。 居住权设立后,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同时,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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