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可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交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说给我交社保,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交。我不太清楚这样合不合理,我担心会影响我以后的社保待遇。想问问法律上允不允许公司按最低工资标准给员工交社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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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是否可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缴纳,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白社保缴费基数的概念。社保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它一般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收入来确定。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这里的“本人工资”,根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如果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如果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只有当职工本人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才可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社保缴费基数。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按照劳动者实际工资收入来确定社保缴费基数,而是一律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保,这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差额部分的社保费用。因为社保缴费基数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职工未来享受的社保待遇,如养老金的多少、医保报销的额度等。所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准确确定社保缴费基数,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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