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且被拖欠工资,能去劳动局告吗?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入职后一直没签劳动合同,现在还被拖欠了几个月工资。我想知道,这种没签合同又被欠薪的情况,能不能去劳动局告公司,让他们把工资给我结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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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签劳动合同且被拖欠工资的情况下,是可以去劳动局告用人单位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没签劳动合同和拖欠工资这两个行为,用人单位都违反了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对于没签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对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行为的一种惩罚,目的是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也就是说,如果你在这家单位工作超过一个月还没签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你就有权利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而关于拖欠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当用人单位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去劳动局投诉就是一个有效的方式。劳动局是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等工作的政府部门,他们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你去劳动局投诉时,需要准备好能证明你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同事的证言等。即使没有劳动合同,这些证据也能帮助证明你在该单位工作以及被拖欠工资的事实。劳动局在接到你的投诉后,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如果查证属实,会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所以,遇到这种没签合同又被拖欠工资的情况,不要害怕,勇敢地去劳动局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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