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私了后反悔再打官司能赢吗?


在工伤私了后反悔再打官司是否能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工伤私了”是什么。工伤私了是指在发生工伤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不通过劳动行政部门和劳动仲裁、法院等法定程序处理工伤赔偿问题,而是双方私下协商达成赔偿协议。 从法律角度看,根据《民法典》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如果工伤私了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等情形,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协议是有效的,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履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反悔再打官司,一般很难赢。 然而,如果存在以下情形,劳动者反悔打官司就有赢的可能。一是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比如劳动者对自己的伤情严重程度存在错误认识,以为只是轻微受伤,签订了赔偿协议,后来发现是严重工伤,这种对重要事实的认识错误就属于重大误解。根据《民法典》,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是协议显失公平。例如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的急迫需要或者缺乏经验,使双方达成的赔偿协议中劳动者获得的赔偿明显低于应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民法典》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三是协议是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况下签订的。比如用人单位隐瞒了应当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或者以不给劳动者后续工作机会等方式胁迫劳动者签订协议,劳动者在知道真相或者摆脱胁迫后,有权请求撤销该协议。 所以,工伤私了后反悔再打官司能否赢,关键在于私了协议是否存在可撤销或者无效的情形。如果存在这些法定情形,劳动者通过打官司是有可能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反之,如果协议合法有效,劳动者反悔打官司胜诉的可能性就比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