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没解决完是否能上班?
我受了工伤,现在工伤赔偿之类的还没解决完,但公司让我回去上班。我有点担心回去上班会不会影响工伤的处理和后续赔偿。我想知道在工伤没解决完的情况下,我到底能不能去上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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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没解决完的情况下,是否能上班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停工留薪期这个概念。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如果还处于停工留薪期内,员工有权不上班,并且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正常出勤发放工资。因为这个阶段员工是在合理的医疗恢复期间,法律保障员工在此期间的合法权益。 若停工留薪期已满,员工身体状况允许上班,那么是可以去上班的。此时上班通常不会影响工伤赔偿的处理。因为工伤赔偿是基于员工受伤的事实和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确定的,只要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和相应的赔偿标准,即使员工上班了,依然可以按照程序获得应有的赔偿。例如,员工因工伤造成了伤残,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可根据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 不过,在工伤未解决完就上班时,员工要注意保留好与工伤相关的各种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工伤认定决定书等,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如果上班后身体出现不适,可能与工伤有关的,要及时就医并向单位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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