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婚姻法关于离婚房产分割是怎样规定的?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现在有一套房产,不知道在法律上这套房子该怎么分割。我们是婚后一起买的房,但首付是一方付的,贷款一起还。我想了解在民法典里,婚姻法对于这种情况的离婚房产分割有什么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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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对离婚房产分割作出了一系列规定,这些规定旨在公平合理地处理夫妻在离婚时的房产权益问题。 首先,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该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并且是全额付款,那么这套房产通常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张三在婚前用自己的积蓄全款买了一套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离婚时这套房就还是张三的。 如果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且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就像前面提到的婚后买房,一方付首付,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况,法院可能会把房子判给付首付一方,但付首付一方要给另一方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的补偿。 而对于婚后夫妻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李四和王五婚后一起买了套房登记在两人名下,离婚时他们可以先商量怎么分,如果商量不好,法院会综合各种情况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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