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关门员工补偿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我所在的公司要关门了,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想了解下,公司关门时给员工补偿工资的标准到底是怎样确定的呢?是按基本工资,还是按平时的实际收入来算?工作年限对补偿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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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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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关门时,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这其实就是在公司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经营,导致员工失去工作时,给予员工的一种经济上的弥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明确,在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关于补偿工资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有详细规定。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具体来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而且,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举例来说,如果员工小张在该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他过去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公司应支付给他的经济补偿就是3.5×5000 = 1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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