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搬厂员工不去怎么获得赔偿?

公司最近要搬厂了,新厂址离现在住的地方实在太远,我不想跟着过去。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呢?我在公司工作了几年了,不太清楚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流程,希望能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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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公司搬厂,员工不去的话,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 首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公司搬厂就属于这里所说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果因此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并且双方协商不成,那么公司就需要支付补偿。 关于补偿金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有明确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比如,你在公司工作了3年,那公司就应该支付你3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要是工作了8个月,虽然不满一年,但按照规定要按一年计算,也能得到1个月工资的补偿;要是只工作了4个月,那就只能获得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另外,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就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一定经济上的补助。 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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