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调岗员工不接受应该怎么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多年,最近公司突然要给我调岗,新岗位我根本无法接受。我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不接受调岗,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有没有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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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公司调岗员工不接受时如何赔偿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弄清楚,公司单方面调岗是否合法。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是员工与公司之间的重要约定,其中会明确工作岗位等关键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意味着,公司如果要给员工调岗,需要和员工商量并且达成一致意见,同时还得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 如果公司没有和员工协商一致,就擅自进行调岗,这种调岗行为是不合法的。在这种不合法调岗的情况下,员工有权拒绝。如果公司因为员工拒绝调岗就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的这种解除行为就属于违法解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个例子,假如员工在公司工作了3年,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公司违法调岗,员工拒绝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应当支付的赔偿金就是5000元×3×2 = 30000元。 然而,如果公司调岗是因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比如企业搬迁、技术革新等,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且公司与员工协商了调岗事宜,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需要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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