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是否有补偿金?
我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快到期了,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会不会给我补偿金。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劳动合同到期到底有没有补偿金呢?具体什么情况有,什么情况没有,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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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后是否有补偿金,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经济补偿金的概念。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失去工作后的基本生活,对劳动者以往为用人单位作出的贡献给予一定的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举个例子,小张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提出不跟他续签了,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就应该给小张支付经济补偿金。再比如,小李和公司的合同到期,公司提出续签,但是把工资待遇降低了,小李不同意续签,这种情况下公司也得给小李支付经济补偿金。 然而,如果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例如,小赵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出按照原来的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续签合同,但是小赵自己不想续签了,这种情况下公司就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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