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企主动辞职有赔偿吗,赔偿多少钱?


在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主要是在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一种补偿,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在失去工作后的基本生活和再就业过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其享有的权利,但在这种正常主动离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即使是员工主动辞职,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比如药企没有为员工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等。(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例如药企拖欠员工工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也就是药企没有按照规定给员工缴纳社保。(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像药企的规章制度明显不合理,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关于经济补偿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