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退休年龄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多年,马上就到退休年龄了,公司说要终止劳动合同。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有没有补偿,想了解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自己能不能拿到相应的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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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到退休年龄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劳动合同终止指的是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结束。而经济补偿,通俗来讲,就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给予劳动者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对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进行了列举,其中并不包含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导致劳动合同终止这一情况。 一般情况下,当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为从社会保障的角度来看,劳动者此时可以依靠基本养老保险来保障自己的生活。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劳动者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但由于各种原因(比如累计缴费年限不足等)无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劳动合同因此终止的,在司法实践中,部分地区可能会支持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诉求。但这并不是统一的规定,不同地区的司法裁判可能存在差异。 综上所述,通常到退休年龄且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终止劳动合同是没有补偿的,但无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是否有补偿要根据当地具体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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