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违建物需要赔偿吗
我家有个小建筑,之前没办全手续,现在这片要拆迁了,我就想知道像我家这种没手续的违建物,拆迁的时候会不会给赔偿啊?我就想弄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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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拆迁违建物是不需要赔偿的。这里所说的违建物,简单来说就是没有经过相关部门批准,私自建造的建筑物,它不符合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这就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违建物不在补偿范围内。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如果没有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没有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这进一步说明了违建物不但不会获得赔偿,还可能面临被拆除的情况。 所以,拆迁违建物通常没有赔偿,不过在实际拆迁过程中,还是要以当地相关部门的调查认定和具体政策为准。 相关概念: 违章建筑:没有经过主管部门的许可,行为人擅自兴建的各种建筑物。 临时建筑:经相关部门批准,在规定期限内建造使用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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