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留置权与质权有什么区别?

我在处理一些财产相关事务时,涉及到留置权和质权的概念。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有啥不同,比如在适用场景、成立条件、权利实现方式等方面,想了解一下它们之间具体的区别,以便更好地处理我的事情。
展开 view-more
  • #留置质权区别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置权和质权都是担保物权,不过它们存在明显的区别。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而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在成立条件方面,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它的成立依据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而质权是约定担保物权,它需要当事人之间订立质押合同来设立。《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占有方式上,留置权中债权人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基于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而占有债务人的动产;质权中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主动将动产或权利凭证交付给债权人占有。 在适用范围上,留置权主要适用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特定的合同关系。质权的适用范围则更为广泛,可以适用于各类债权债务关系。 权利实现的条件也有不同,留置权在留置财产后,需要给债务人一定的履行期限,只有当债务人在该期限内仍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可以实现留置权。而质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就可以实现质权。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