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资总额是应发还是实发?

我公司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确定工资总额时,不知道该用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在计算保障金时有啥区别,想问问从法律规定上来说,到底该用哪个来算保障金的工资总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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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残保金工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工资总额指的是应发工资。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相关概念和依据。应发工资,简单来讲就是用人单位在发放工资之前,按照员工的出勤、绩效等情况计算出来的工资总额,这其中包含了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还没扣除五险一金、个人所得税等费用。而实发工资则是员工实际拿到手的工资,是应发工资扣除了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个人所得税等之后的金额。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这里的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其中工资总额的统计口径,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也就是应发工资的范畴。所以,在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工资总额应按照应发工资来确定。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全面、准确地反映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和用人成本,以合理确定保障金的缴纳金额,促进用人单位更好地安排残疾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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