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是先过户还是先离婚?


在离婚时涉及房子过户和办理离婚手续的先后顺序问题,需要综合多方面情况来考量。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也就是产权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而离婚则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先办理过户再离婚,有一定的好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如果先完成房产过户手续,房子在法律上就已经属于过户后的产权人。这样对于获得房子的一方来说,能避免在离婚后对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例如,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但如果不先过户,后续对方可能会以各种理由拖延甚至拒绝过户,此时另一方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等方式来解决,耗费时间和精力。 然而,先过户也存在一定风险。如果过户后最终没有成功离婚,那么过户行为可能会引发后续的财产纠纷。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性质可能较为复杂,一旦过户后婚姻关系没有解除,后续对于房产的归属和分割可能会产生争议。 先离婚再办理过户也有其合理性。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意味着如果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房产的归属,即使没有先过户,获得房子的一方也可以依据离婚协议要求对方履行过户义务。如果对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强制对方办理过户手续。 但是,先离婚再过户也存在一定隐患。如果对方在离婚后不配合过户,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这可能会耗费时间和金钱,并且在诉讼过程中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和房产归属的约定。 综合来看,没有绝对的先过户还是先离婚的答案。如果夫妻双方信任度较高,且能够友好协商,可以先签订详细的离婚协议,明确房产归属和过户时间等细节,然后按照协议进行操作。如果双方存在一定的不信任或者担心对方反悔,也可以在律师的见证下进行过户或者签订相关协议,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