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伤工人退休后,企业是否有补助?
我是一家企业的负责人,我们企业有几位曾经受过工伤的工人即将退休。我想了解一下,在他们退休后,企业需不需要给他们补助呢?主要想知道从法律层面上,企业有没有这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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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伤工人退休后,企业是否有补助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并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以伤残津贴为缴费基数,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一般没有额外的补助,但有共同缴纳医保费的责任。 其次,如果工伤职工是五级至十级伤残,在退休时通常没有针对工伤的额外企业补助。退休后正常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即可。 总体而言,工伤工人退休,企业是否有补助关键在于工伤的伤残等级。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保障工伤职工退休后的权益。 相关概念: 伤残津贴: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工作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对其按月支付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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