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用支付宝发工资算逃税吗?
我老板一直通过支付宝给我发工资,我有点担心这种方式会不会涉及逃税。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也不知道对我有没有影响。我想了解下,老板用支付宝发工资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逃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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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用支付宝发工资本身并不直接等同于逃税。逃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 在正常情况下,企业给员工发放工资,无论通过何种渠道,包括现金、银行转账、支付宝等,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税务申报和缴纳相应税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也就是说,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有责任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老板用支付宝发工资,但依法进行了税务申报,如实记录工资发放情况并代扣代缴了相应的个人所得税,那么这种行为是合法合规的,不属于逃税。然而,如果老板通过支付宝发工资,却故意隐瞒员工的真实收入,不进行税务申报或者少申报,以达到少缴纳税款的目的,那么这就构成了逃税行为。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判断老板用支付宝发工资是否算逃税,关键在于是否依法进行了税务申报和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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