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是否有权利降薪?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最近公司说要给我降薪,也没说具体原因。我不太明白公司到底有没有这个权利这么做,我担心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所以想了解一下,单位到底有没有权利降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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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单位没有随意降薪的权利。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意味着,如果单位要给员工降薪,必须与员工协商,并且达成一致意见,同时要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单位可能有降薪的权利。比如,企业因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需要通过降薪等方式来维持运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再比如,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降薪。但用人单位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并且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如果单位没有经过与员工协商一致,也不存在法定的降薪情形,就擅自给员工降薪,那么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员工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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