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50岁以后就不受理了吗?
我今年过了50岁,最近和公司有点劳动纠纷,想去劳动局反映,可听人说劳动局50岁以后就不受理相关事情了,我很担心。我就想知道是不是真有这回事,要是劳动局不受理,我这权益可咋维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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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劳动局一般现在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它对于劳动者相关权益维护等事宜的受理,并不是以年龄50岁为界限来决定是否受理的。 从法律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双方就受到劳动法的调整和保护。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这里并没有对劳动者的年龄上限作出禁止性规定,只要劳动者具备劳动能力,与用人单位存在实际的劳动用工事实,就享有劳动法赋予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同样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它保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只要劳动者的诉求是合理合法的,比如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都会依法进行受理和处理。 另外,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如果其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与用人单位之间仍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所以,50岁以后,如果劳动者遇到劳动权益相关问题,不必担心因为年龄问题而不被受理,应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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