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双倍工资时效是从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吗?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听说能要双倍工资。现在想去申请仲裁,但不清楚双倍工资时效怎么算,是从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吗?我怕过了时效就没法拿到这笔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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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工资时效是否从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双倍工资的规定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该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所说的双倍工资,是对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赔偿。 关于时效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般情况下,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起算点,是从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开始计算一年;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已经满一年的,从一年届满之次日起计算一年。 在司法实践中,时效并不一定会从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如果在仲裁时效内,出现了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时,仲裁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但是,如果没有出现上述时效中断的法定情形,双倍工资时效不会因为提出仲裁申请就重新计算。所以,要判断双倍工资时效是否重新计算,关键要看是否存在法定的时效中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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