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拖欠工资辞职,公司除补足工资外还有补偿吗?
我所在的公司一直拖欠工资,我实在受不了打算辞职。我想知道,公司除了要把拖欠我的工资补上,会不会还给我一些补偿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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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公司拖欠工资而辞职,公司除了需要补足工资外,通常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经济补偿是在一些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一种补偿。当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比如拖欠工资这种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明确,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关于经济补偿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如果员工因为公司拖欠工资而辞职,在公司补足拖欠的工资之外,员工还能根据自己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员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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