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二十多天被辞退有赔偿吗
我在一家公司才干了二十多天,突然就被辞退了。心里挺委屈的,也不知道公司这样做合不合理。我就想弄清楚,像我这种情况,从法律上来说,公司需不需要给我相应的赔偿呀?我对这方面法律不太懂,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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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了二十多天被辞退是否有赔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咱们来说说公司无理由辞退您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您干了二十多天属于这种无理由被辞退的情况,由于工作不满六个月,公司应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次,如果是因为您自身有错在先,比如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等,导致公司辞退您,那么公司无需赔偿。 另外,如果是公司以调岗等理由,而您又无法胜任新工作被辞退,且您本人没有过错,此时辞退公司需给予经济补偿。补偿金额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工作年限计算方式来确定。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一定金额,用于弥补劳动者因失去工作而可能面临的经济损失。 无理由裁员:就是用人单位没有合理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因,随意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 过错性辞退:是指劳动者因为自身存在过错,如违反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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