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人离婚房子是怎么判的?
最近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宜,房子是婚姻期间的重要财产,想了解在法律层面上,法院对于离婚时房子的判决是依据什么标准、原则来进行的,会考虑哪些因素,以及不同购房情况和房产性质下房子会如何判定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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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房子的判决情况较为复杂,以下为您详细介绍:首先,如果夫妻双方就房子的归属有书面约定,那么法院会依据这个约定来进行判决。这就是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意思就是你们自己商量好并且写下来的,只要不违法,法院就会认可。 要是没有相关约定,就需要先判断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像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对房产分割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房子判给带孩子的一方,或者给经济相对困难的女方,又或者是没有过错的一方。这是为了保护这些相对弱势或无过错的一方。 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一般会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通常无权分割。但如果婚后有共同还贷,那么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会由获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另外,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总之,法院判决房子归属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来做出公正的决定。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夫妻双方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 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来处理自己的事务,在法律范围内自由约定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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