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后单位如何进行赔偿?


认定工伤后,单位的赔偿情况要分缴纳工伤保险与否来讨论。 如果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单位要承担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这其中包括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也就是说,你因为工伤治疗所花费的合理费用,都得由单位出。此外,还有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在你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这段时间,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会变,单位要按月发给你,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等特殊情况,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最多延长12个月。另外,若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要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同时单位还要按规定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还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要是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部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单位仍有一些赔偿责任。比如,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些还是由单位来支付。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相关概念: 停工留薪期: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 伤残津贴:是对工伤致残职工失去劳动能力的一种经济补偿。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职工因工伤致残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笔补偿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