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工伤的员工如何获得赔偿?


受工伤的员工获得赔偿,首先要明白赔偿责任的承担主体以及赔偿项目和标准。 在赔偿责任方面,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共同承担;若未购买,则用人单位独自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赔偿项目及支付方如下: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有: - 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治疗工伤所产生的合理开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诊疗项目、药品及服务标准支付。比如治疗工伤过程中的医药费、检查费等。 - 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在医院接受治疗时,可获得工伤保险基金提供的伙食补贴。 - 交通、住宿费用:当工伤员工前往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时,符合医疗机构证明及经办机构批准的费用。例如去外地更好的医院治疗产生的路费、住宿费。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应比例的一次性补助金。比如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 1 - 6级伤残津贴:每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用人单位承担的项目有: -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员工在停工留薪期间,仍可享有原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比如工伤后需要休息几个月,这几个月工资正常发。 - 护理费用:根据实际需要,由用人单位向工伤员工支付护理费用。如果需要专人照顾,费用由单位承担。 -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由用人单位支付。 赔偿流程上,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一般在事发后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若公司未主动申请,员工或家属可在一年期限内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书、劳资关系证明文件、病历等。伤情稳定后影响劳动能力的,还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裁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金额。 总之,受工伤员工的赔偿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要按照流程进行申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