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多久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最近几个月发工资都不准时,我想知道要是公司一直拖着工资不发,达到多久我能拿到双倍赔偿呢?我就想弄清楚这个时间界限,好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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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单纯拖欠工资并不会直接导致双倍赔偿。 首先要明确,工资应当按照用人单位与员工事先约定的日期支付,如果遇到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要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这意味着,当用人单位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工资,却逾期不支付时,会面临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加付赔偿金,但不是双倍赔偿。 另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但这和拖欠工资不是同一概念,是针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惩罚性规定。 所以,总结来说,如果只是工资被拖欠,很难直接获得双倍赔偿,更多是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获取相应比例的加付赔偿金。劳动者遇到工资被拖欠的情况,应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概念: 劳动行政部门:是政府中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的部门,在处理劳动纠纷等问题上有监督、管理等职责。 加付赔偿金: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一种惩罚性赔偿,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履行支付工资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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