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离会扣多少钱工资?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因为一些突发状况需要自离,但又担心公司会扣很多工资。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自离扣工资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一般会扣多少钱,公司会不会乱扣,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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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离,也就是劳动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擅自离职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工资的扣除问题,关键要看劳动者自离是否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自离给单位带来了损失,比如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需要额外招聘人员来填补岗位空缺等,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但这个赔偿是要有依据的,不能随意扣除工资。 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举例来说,如果劳动者月工资是5000元,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单位扣除工资时,每月最多只能扣除1000元(5000×20%)。而且扣除后剩余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2000元,扣除1000元后剩余4000元,那就按4000元支付;但如果扣除1000元后剩余工资低于2000元,那单位就只能扣除3000元,保证支付给劳动者2000元。 所以,如果劳动者自离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是不能随意扣工资的。如果单位违法扣除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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