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的情况下要怎么申请仲裁呢?


没签合同申请仲裁,一般是针对劳动纠纷的情况,具体流程和相关要点如下: **确认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发生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如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那么仲裁时效应当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法律依据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准备证明材料**: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先证明和企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用作证据的材料有: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依据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提交仲裁申请书**: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事项。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法律依据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等待仲裁委员会受理及通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会在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收到副本后,需要提交答辩书。 **仲裁庭开庭审理与调解**:仲裁庭会提前五日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日期、地点。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等待仲裁裁决结果**: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