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房产分割如何计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现在涉及到房产分割问题。这房子是婚后一起买的,有贷款,我们都不太清楚该怎么计算各自能分到多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离婚房产分割的具体计算方法是怎样的,有没有相关的公式或者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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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时,房产分割的计算方式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而有所不同。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几种常见情形。 首先,如果该房产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房子还是归购买方所有。 其次,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房产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计算补偿款时,一般先算出共同还贷部分占总房款(首付+已还贷款+未还贷款)的比例,再用这个比例乘以房产现在的价值,然后除以2,得出的就是另一方应得的补偿款。 再者,如果房产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处理,但也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例如一方存在出轨、家暴等过错行为,在分割房产时可能会少分。这里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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