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拖欠工资时效期怎么计算?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拖欠了我几个月工资。现在我打算去维权,但是听说维权有个时效期。我不太清楚这个拖欠工资时效期是怎么算的,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到什么时候结束呢?希望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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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拖欠工资时效期主要涉及到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这里所说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一般就是指劳动者明确知晓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时间。比如,公司原本每月10号发工资,到了10号没发,这时劳动者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可能被侵害了,仲裁时效也就开始起算。 不过,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前面所说的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也就是说,在你还在这家公司工作的时候,不管公司拖欠工资多久,你随时都可以去申请仲裁维权。 但是,一旦劳动关系终止了,劳动者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比如,你从公司离职了,那么从离职那天开始算,一年内要去申请仲裁,不然可能会面临仲裁时效已过的问题,导致自己的权益难以通过仲裁途径得到保障。 除了仲裁途径,如果劳动者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等方式来解决拖欠工资问题,也需要关注相应的时效规定和处理期限,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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