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工时加班费怎么计算?
我所在的公司实行综合工时制,最近加班挺多的,但我不太清楚加班费该怎么算。也不知道法律上对于综合工时的加班费计算是怎样规定的,怕公司给少了。所以想问问综合工时加班费到底该如何计算?
展开


综合工时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的一种工时制度。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当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总数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时,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也就是说,超出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用人单位要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倍来支付加班费。 如果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无论是否在综合计算周期内,都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这里的日或小时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正常情况下的每工作日或每工作小时的工资收入。 例如,某员工实行以月为周期的综合工时制,月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是167小时,该员工这个月实际工作了180小时,超出的13小时就属于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按照该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倍支付这13小时的加班费。若该月内有法定节假日且该员工上班了,还需额外按照日或小时工资的3倍支付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