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不给加班费该如何进行劳动仲裁?


当遇到加班却不给加班费的情况,劳动者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劳动仲裁的流程和相关要点。 首先是申请阶段。劳动者需要准备好仲裁申请书,这份申请书就像是一份诉求说明书,要详细写明自己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还要清晰阐述仲裁请求,也就是要求单位支付多少加班费,同时说明事实和理由,比如什么时候加班了多久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除了申请书,还需要准备一些证据材料,像考勤记录,它能证明您什么时候加了班;工资条,可以显示您的工资构成和发放情况;加班通知,这是单位要求您加班的直接证明等。 接着是仲裁受理环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就会受理该仲裁申请,并通知申请人;如果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会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一旦受理,仲裁委员会会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要在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然后进入仲裁审理阶段。仲裁庭会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都有权利进行陈述、辩论,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仲裁庭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查明事实真相。 最后是仲裁裁决。仲裁庭在经过审理后,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裁决。一般情况下,仲裁庭会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件审理并作出裁决;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