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搬迁到国外员工该如何补偿?

我所在的公司要搬迁到国外,我不想跟着去,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会怎么补偿我。我在公司工作几年了,对相关补偿政策不太了解,不知道该依据什么来和公司谈补偿,想搞清楚具体的补偿方式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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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公司搬迁到国外时,这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这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所以,员工在遇到公司搬迁到国外的情况时,要清楚自己应得的补偿权益,可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也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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