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内辞职怎么赔偿?


两年内辞职赔偿的情况较为复杂,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如果是员工自身原因主动辞职,比如单纯因为个人发展、家庭原因等决定离职,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赔偿 。这是比较常见的正常离职情况,员工自主选择离开工作岗位,用人单位没有法定的赔偿义务。 但是,如果是用人单位存在一些特定情形导致员工离职或者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那就可能需要支付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以下几种情形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是劳动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比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这种情况下员工辞职,单位要给补偿; 二是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主动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后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四是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经济性裁员的情况; 五是除了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签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续签的特殊情况之外,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自动结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是劳动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和第五项主动辞职的; 七是法律、行政法规中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承担经济补偿责任的情形 。 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不遵循上述规定擅自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他们将以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给劳动者带来的损失赔偿金。 举例来说,如果员工在单位工作了1年3个月,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那经济补偿就是1.5个月工资;要是单位违法解除,那赔偿金就是3个月工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