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离工资如何结算?
我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没跟公司打招呼就直接离职了。现在到了发工资的时候,我不知道这种自离的情况工资该怎么算,是会正常结算还是会被扣钱呢?我很担心自己辛苦工作的钱拿不到,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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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离,指的是劳动者未按照法律规定或与用人单位的约定,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而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也明确,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意味着,即便劳动者是自离,只要其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天数和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及时、足额地支付工资。 不过,如果劳动者自离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所以,劳动者自离时,工资通常应正常结算,但如果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可能会依法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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