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解除租赁合同?

我之前和房东签了租赁合同,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没办法继续租下去了,想解除合同。但不清楚具体该怎么做,也不知道解除合同会不会有什么责任。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怎样合法合理地解除租赁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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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解除租赁合同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协商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说,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就解除租赁合同进行沟通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可以解除。这种方式是最平和、友好的,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解除的时间、条件以及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等内容。比如,双方可以协商好承租人提前多久搬离,出租人是否退还剩余租金等。 约定解除:如果租赁合同中事先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这些条件成就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这也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例如,合同中约定如果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影响居住,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当这种情况真的发生时,承租人就可以按照约定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这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当事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租赁的房屋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导致严重损坏无法居住,承租人就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另外,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如果承租人长期拖欠租金,出租人有权依法解除合同。 在解除租赁合同时,解除权人需要通知对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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