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如何过户?
我和前夫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里写明房子归我,但现在还没过户。我不太清楚具体要怎么操作,是要双方一起去办理吗?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过户流程是怎样的?有没有什么注意事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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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过户是一个涉及到产权变更的重要问题,一般分为两种情况,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它们的过户流程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需要离婚双方凭以下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身份证(及复印件)、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档案部门印章)、离婚证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通常来说,离婚协议书上必须明确房产归属,如果未作详细约定,可能会导致过户时出现问题。在准备好这些材料后,双方需要共同前往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具体步骤一般是,首先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然后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接着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最后取证。 而诉讼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及复印件)、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如果有法院的判决书,即便对方不配合,也可以单方面办理过户手续。申请人只需持生效的法律文书前往房产登记部门即可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离婚后房子过户必须经过登记才会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另外,在办理过户过程中,还需遵循《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整个过户过程中,要注意仔细核对相关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出现因材料问题导致过户受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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