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签合同但不发工资是否要赔偿?
我受了工伤,和单位签了合同,可单位一直不发工资。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单位是不是得给我赔偿啊,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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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后签订了合同但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用人单位有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义务。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工伤期间,劳动者虽然可能无法正常工作,但依据法律规定,其依然享有获得工资待遇的权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所以,如果用人单位在工伤后签订合同却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要求其支付工资。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以及相应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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