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先调岗再以无法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是否合法?
我在公司干了一段时间,公司突然给我调岗,调岗后没干多久又说我无法胜任工作要辞退我。我不太懂这合不合法,我想知道公司这么做在法律上到底行不行,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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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先调岗再以无法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不能胜任工作”这个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员工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或者不能达到同岗位人员的工作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公司要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比如,公司要有明确、合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制度,并且这些标准和制度要提前告知员工。同时,考核过程要公平、公正,结果要有客观性。 如果公司随意调岗,没有合理依据,那么这种调岗行为本身可能就是不合法的。调岗应该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合理需要,并且不能对员工的工资、工作环境等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另外,就算员工真的不能胜任原工作,公司也不能直接辞退。按照法律规定,公司要先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只有在经过培训或者调岗后,员工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公司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如果公司没有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操作,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所以,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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