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接受调岗被辞退是否合法?


不接受调岗被辞退这种情况,不能简单地说合法或者不合法,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员工确实无法达到当前岗位所需要的技能水平和职责要求,同时又拒绝接受公司安排的其他岗位,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采取包括解雇在内的相应措施。这是因为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且不配合公司合理的调配,影响了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比如,员工的工作绩效长期不达标,经过培训也没有改善,公司为其安排了其他合适岗位但员工拒绝,公司辞退该员工可能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接受合理调岗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辞退就可能符合法律规定。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出于恶意的目的,刻意针对某位员工提出难以达到的调岗要求,然后实施解雇等处理措施,则是不被认可的,属于违法行为。比如,公司为了逼迫员工离职,故意将员工调到偏远地区且工作内容与原岗位完全不相关的岗位,员工不接受就被辞退,这种情况就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若公司未经协商一致,擅自变更岗位并辞退员工,就是违反了法律规定。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以及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这些情况下,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符合这些法定情形,公司辞退不接受调岗的员工就是违法的。 如果遇到不接受调岗被辞退的情况,员工首先要判断公司调岗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明确表达自己不接受调岗的理由;若协商不成,可以寻求第三方的调解帮助;若仍无法解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选择仲裁或诉讼途径。在此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调岗通知、沟通记录等,以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概念: 1. 用工自主权:是指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的自主决定用工形式、用工数量、用工期限、劳动报酬等劳动用工方面的权利。但这种权利的行使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框架内,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 协商一致: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某一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后,双方都表示同意,形成一致的意见。在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包括调岗时,需要双方协商一致,且最好采用书面形式,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3. 民主议定程序:是指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时,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全体职工大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劳动者的意见和建议,使规章制度的制定更加公平、合理、合法,且能够得到劳动者的认可和遵守。同时,制定好的规章制度还应当进行公示,让劳动者知晓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