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理由给个人降薪是否合法?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公司突然给我降薪,还不说明理由。我不明白公司这样做合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想了解下法律上对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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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公司不给理由就给个人降薪通常是不合法的。下面我们从几个方面来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当劳动者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其中会对劳动报酬等重要事项进行约定。这就好比是劳动者和公司之间的一份“约定书”,双方都要按照这个约定来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意味着,如果公司想要给员工降薪,也就是变更劳动报酬这一重要的合同内容,必须和员工商量并且达成一致意见,同时还需要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 如果公司没有和员工商量,也没有取得员工的同意,就单方面降低员工的工资,这实际上就是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这就像是公司单方面改变了“约定书”的内容,却没有经过员工的同意,显然是不合理的。 从法律后果来看,员工遇到这种情况,是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员工可以先和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公司恢复原来的工资待遇。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另外,员工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公司不给理由给个人降薪不符合法律规定,员工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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