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一定要去户籍所在地吗?

我和我对象打算离婚了,但是我俩现在都在外地工作,回去一趟很麻烦。我就想问问,离婚是不是必须得去户籍所在地办理啊?要是不用的话,我们在现在工作的地方能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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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办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不一定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这需要分情况来看,主要涉及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在协议离婚方面,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协议离婚是要到户籍所在地的。不过,为了方便群众办事,现在国家开展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在试点地区,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而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意味着,如果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外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那么原告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而不一定非要去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法院。所以,离婚不一定要去户籍所在地,具体要根据离婚方式以及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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