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工资领现金没经过我同意领导给领了是否违法?
我们公司发工资是发现金的,结果这次没经过我同意,领导就把我的工资领走了。我想知道领导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是不是违法的,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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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公司发工资领现金没经过员工同意领导给领了,这种情况通常是违法的。 工资是员工通过劳动所获得的报酬,员工对自己的工资享有合法的占有和支配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明确强调了工资要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意味着工资的发放需要得到员工的明确同意或者符合员工预先设定的方式。领导未经员工同意代领工资,很可能侵犯了员工对工资的占有权和支配权。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将工资直接支付给自己。如果领导代领工资后出现了工资被挪用、克扣等情况,公司还可能构成无故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这里虽然说的是扣除工资的情况,但也侧面反映出工资支付的严格规定。 所以,员工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与公司和领导沟通,要求将工资支付给自己。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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