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发工资的时候必须让卖其他产品违法吗?
公司要求员工在领工资时必须售卖其他产品,让员工很困惑。比如员工本职是做行政工作,却被要求卖非工作领域的产品才能领工资。想了解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认定的,员工又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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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发工资时强制让员工卖其他产品,这种行为存在违法之嫌。 从原则角度来看,这种行为违背了自由贸易以及市场经济的基础原则。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交易应当是基于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的。强制员工销售非本职工作领域内的商品,干扰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从劳动者权益角度讲,这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本职工作,用人单位应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强制销售产品作为发放工资的条件,改变了合同约定的内容,属于变相克扣工资的行为。例如,企业以推销多少产品作为发工资的条件,就是一种变相的以实物支付工资或克扣职工工资的违法行为。 当劳动者遭遇这种情况时,他们有权选择诉诸个人途径或者借助于行业协会、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机构,向雇主表达自己的立场与主张,同时做出相应的抗议措施。如若这些举措未果,劳动者还可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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