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离公司不给发工资是否合法?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因为一些原因直接自离了。现在公司说我自离就不给发工资,我觉得自己付出了劳动就应该有工资。我想知道公司这种做法合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展开


首先,“自离”通常指的是劳动者未按照法律规定或与用人单位的约定,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 从法律上来说,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就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也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也就是说,不管劳动者是正常离职还是所谓的“自离”,只要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相应的工资。 不过,如果劳动者自离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所以,如果劳动者自离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公司不给发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