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职时必须完成业绩,否则扣工资合法吗?

我打算离职,可公司说必须完成业绩,不然就要扣工资。我不太理解,离职还要被业绩捆绑,这合理吗?想知道公司这种做法在法律上到底合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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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资克扣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离职时必须完成业绩,否则扣工资是否合法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工资是劳动者通过付出劳动而获得的报酬,是劳动者的合法收入,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而用人单位随意克扣工资的行为,是指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减少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数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也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只有在符合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比如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除此之外,用人单位没有其他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工资是不被法律允许的。 回到离职时必须完成业绩否则扣工资的情况,一般来说,如果劳动者已经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完成了工作任务,或者已经按照公司的正常工作安排提供了劳动,仅仅因为离职就要求额外完成业绩,否则扣工资,这种做法通常是不合法的。因为劳动合同在劳动者离职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清算。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离职时必须完成特定业绩,或者没有相关合理的规章制度支持这种扣工资的行为,那么扣工资就属于无故克扣。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该业绩要求是基于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且该规章制度经过了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公示,同时该业绩要求是合理的、与劳动者的工作相关的,那么在符合这些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扣减工资可能具有一定的合法性。不过,即便如此,扣减后的工资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不合理地以未完成业绩为由扣工资的情况,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说明扣工资的依据和理由。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劳动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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