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后补签合同是否合法?
我入职一家公司,试用期过了之后,公司才说要跟我补签合同。我不太清楚这种操作合不合法,会不会影响我的权益,想知道法律对于试用期后补签合同是怎么规定的,这样做有没有问题?
展开


试用期后补签合同这种情况在一定条件下是合法的,但也有相关的法律要求和风险需要了解。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意味着,从你开始在公司工作的那天起,公司就有义务和你签订书面合同。 如果公司在试用期后补签合同,但是补签合同的日期涵盖了试用期,并且在实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了补签,那么通常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法律给予了用人单位一个月的时间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 然而,如果超过了一个月才补签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从第二个月开始,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直到签订书面合同为止。 此外,补签合同虽然可能会对之前未签合同的情况进行一定弥补,但也可能存在一些潜在风险。比如,合同条款可能对你不利,或者公司可能会在补签合同时故意修改一些不利于你的内容。所以,当公司提出补签合同时,你一定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果发现合同条款不合理或者存在问题,你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修改。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