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社保在一个公司交,在另一个公司上班合法吗?


在探讨工资社保由一个公司缴纳,而员工在另一个公司上班这种情况是否合法之前,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劳动关系,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通俗点讲,就是你给谁干活,和谁就可能存在劳动关系。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也就是说,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也指出,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从法律层面看,如果工资社保在一个公司交,却在另一个公司上班,这就可能导致劳动关系和社保缴纳主体不一致。正常情况下,提供劳动的单位应该和缴纳社保、发放工资的单位是同一主体。若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风险:对于劳动者而言,可能在发生工伤、医疗等情况时,因为劳动关系和社保缴纳主体的混乱,导致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比如在实际工作的B公司发生工伤,但社保由A公司缴纳,在认定工伤和理赔时可能会遇到困难。对于用人单位来说,A公司可能存在虚增人员成本以达到偷税漏税等非法目的的嫌疑;B公司可能存在逃避社保缴纳义务的问题,这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当然,如果这种情况是基于一些合理的安排,比如关联公司之间的借调,并且各方都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工资支付、社保缴纳、工伤责任承担等,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法律风险,但也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协议执行。 综上所述,工资社保在一个公司交,在另一个公司上班这种情况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可能违反劳动法律和社保法规。建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规范建立劳动关系和履行社保缴纳义务,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